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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網訊 (通訊員張麗 王淑傑報道)經過兩個月的偵查、追繳,6月12日,哈密地區公安局經偵支隊將追回3輛涉案車輛退還了失主,輓回了市民60餘萬元損失。
  2014年4月8日,哈密地區公安局經偵支隊先後接到三起報案:4月4日,犯罪嫌疑人持河南籍男子楊某身份證和駕駛證到哈密越馳汽車租賃公司租賃一輛本田奧德賽商務車,租賃時間為3天,4天后,楊某並未到租賃公司交車,同時手機關機,人不知去向。
  哈密越馳汽車租賃公司經理郭東方說:“當時就正常合同,身份證和駕駛證的複印件,當時也比較粗心大意,也沒有過多的,特別細緻的去瞭解那些身份信息,第四天早上,一個多小時連打了幾個都是關機,最後用電腦查我們的GPS,顯示車已經不在新疆了,心裡第一感覺就是車被騙了。”
  4月5日,犯罪嫌疑人又到哈密龍翔汽車租賃公司的兩家店面分別租賃一輛奧迪牌A6轎車和廣州本田轎車,租賃時間為4天,3日後,山東榮城一家典當行給汽車租賃公司打電話,說有人開著龍翔汽車租賃公司的車做抵押貸款。
  接警後,4月9日,哈密地區公安局經偵支隊立案偵查三起起汽車租賃合同詐騙案,抽調經偵、技偵和通訊科等人員組成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通過綜合分析研判、摸排以及偵查員輾轉河南、江蘇、山東、安徽等地的蹲點偵查,很快確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並於4月25日在北京將其抓獲。經審訊,李某交代了他伙同史某、錢某、曹某持虛假身份信息於4月4日、5日分別在哈密三家汽車租賃公司租車並前往河南某高速收費站將車倒賣的事實。
  經過兩個月的偵查,哈密地區公安局經偵支隊一舉破獲了李某等4人利用虛假身份進行租車變賣的系列合同詐騙案。據瞭解,警方已將犯罪嫌疑人李某、史某和錢某全部抓獲,曹某正準備前往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追回的3輛涉案車輛已全部退還失主,輓回了市民60餘萬元損失。
  6月12日,拿到自己公司兩輛車鑰匙的哈密龍翔汽車租賃公司法人郭偉心情無比激動。他說:“我現在心情特別激動,我能現在表達就是特別感謝他們,因為我是親身經歷了,一直全程陪同去的,直到車托運回來。總結兩個字,特別特別的辛苦,我們公安民警不是很多外面人講的打電話乾啥破案啥的,不是那樣的。確實用腳走出來的,用汗水乾出來的。”
  據瞭解,目前汽車租賃詐騙案件主要呈現以下特點:一是樹立虛假“信譽”獲取對方信任;二是以虛假身份進行登記,簽訂合同,待拿到車之後,即關閉通信方式,人間蒸發。
  對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提醒汽車租賃公司在對外租賃汽車時:一要加強對租車人提供證件真偽及租車意圖的審核;二是對租車人要實行動態管理,電話跟蹤所租車輛,務必要求租車客戶特別是外地客戶提供一定數額的資金擔保、財產抵押,最大限度規避風險。  (原標題:哈密破獲三起汽車租賃合同詐騙案 輓回損失6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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